关于推荐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典型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07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月19日,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中共政协河北省委员会党组2016年工作要点》。根据工作要点安排,今年省政协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典型开展重点调研,目的是发现典型、解剖麻雀、总结经验、引领发展,为推动“十三五”规划实施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凝聚正能量。为给重点调研提供有力支撑,使调研工作做得更有特色、有影响、有成效,按照省政协主席会议研究的意见,拟请各市政协推荐一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典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典型的范围

围绕以下17项内容推荐先进典型:

1.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2.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3.创新发展;

4.经济(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

5.山区综合开发;

6.脱贫攻坚;

7.现代农业园区(生态高效农业)建设开发;

8.新型城镇化;

9.县域规划、建设、管理;

10.县域经济改革发展;

11.乡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

12.招商引资、引智案例分析;

13.转变政府职能;

14.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创建活动);

15.优化发展环境;

16.培育创客空间;

17.群防群治、智慧网格化管理。

二、推荐条件

推荐的先进典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突出贡献,在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系统位居全省一流水平,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社会公认。

3.带头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创新,所创造的典型经验在全省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和推广价值。

三、推荐数量

每项内容推荐典型的数量不限,推荐层次不限,推荐对象可以是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创新团队、产业园区等,优中选优,注重质量。

四、典型宣传

省政协综合推荐情况,遴选确定一批先进典型,组成由省政协党组成员和主席会议成员带队的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总结经验启示,撰写调研报告,呈报省委、省政府。同时,在省级新闻媒体开展系列报道,大力宣传推介先进典型。

五、有关要求

1.各市政协要高度重视,精心遴选,确保将本地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出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2.推荐典型的同时,要总结提炼先进典型的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形成500字以内的推荐理由。

3.3月9日前,请将先进典型推荐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7655656@126.com

附件: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典型推荐表

科研处

2016年3月4日

相关材料:1.关于推荐上报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典型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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