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对在研的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 年(不含)以前批准立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2016年(含)以前批准立项的所有在研河北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二、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对于未开展研究或进展缓慢的,了解原因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制订整改措施;对于进展顺利而到期未结项的,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结项。
2.检查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检查包括:已完成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成果发表、获奖、宣传推广和获得社会反响情况,以及已开展的调研及相关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等。
对于特别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省社科规划办会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或有关报刊推介,请写出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报科研处。
3.检查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检查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项目管理单位等是否改变,项目负责人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延期而未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等。发现有擅自延期、变更内容而未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的,将不予受理结项。
三、检查方法
1.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别填写国家、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6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各学院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汇总表》进行认真检查汇总。
2.有重要事项变更和不能按原计划完成时间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请同时填写《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四、材料要求
1.单位汇总盖章的国家、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6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
2.《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纸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3.优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介绍,纸质一式一份。
4.以上纸质材料请务于2016 年10月20日前报到科研处一办419室,电子版发至邮箱kyc7655656@126.com,请各学院统一报送。
科研处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1.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
2.2016年度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4.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
相关材料: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