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研究课题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督促,保证研究项目顺利进行。
二、各相关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各相关负责人登陆河北省教育厅科技研究计划项目业务平台(http://kjxm.hee.gov.cn)、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业务平台(http://skxm.hee.gov.cn)认真填写《任务书》,其中项目名称、研究类别、成果形式、资助经费、计划完成时间等信息务必以附件立项表中信息为准。
四、请各相关负责人于4月27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于5月12日当天提交系统审核通过的任务书纸质件一式4份至科研处203室。其他时间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 87656520
科研处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