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民政研究专项)立项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督促检查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原则上所有项目成果均应在年内结项。
2、项目承担人应严格按照2022年度民政论坛参评条件及研究报告格式要求,8月12日前将研究成果发送至科研处邮箱(主题注明“22民政专项结项“),由省民政厅统一报送民政部参加2022年度“民政论坛”评奖。
3、各项目承担人认真填写《任务书》,于4月13日当天将纸质版一式七份(项目承担人签字)报送至科研处203室。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87656520
电子邮箱:k87656520@126.com
科研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