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我校2023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03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加强校、院两级科研协同管理,为广大教师尽早准备、精心选题、严密论证提供相应服务,切实提高国家级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现启动我校2023年度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的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参照2022年度项目申报公告要求,具体申报要求以2023年度各类项目申报公告为准,注意限项等规定要求。

各单位的申报指标完成情况将作为2023年度科研先进集体、绩效考核、其他限项项目申报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选题要求

计划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及时关注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充分认识国家级项目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作用,重点聚焦党和国家“十四五”时期中心工作和战略需求,要突出河北特色优势;在参考往年申报立项情况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和申报人前期科研成果,充分挖掘本单位特有资源,明确每位申报人的研究目标和项目选题。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宣传启动阶段(2022年11月7日)

科研处组织召开全校2023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动员会,落实指标分解任务;随后,各申报单位组织召开本单位的2023年度国家级项目预申报工作启动会议,确保将预申报通知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位教师。

各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相关情况,拟定本单位2023年度申报国家级项目详细实施申报工作方案。

2.申报论证、打磨阶段

(1)2022年11月3日---2023年2月6日

各申报单位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两轮专题指导,要发挥学科优势,重点在研究方向和立项角度上给申报人提出明确、精准的意见。

针对第一轮专家论证给出的意见,各申请人调整申请方向、选题等内容,并在此基础上认真修改《申报书》。各申报单位组织专家针对本单位择优上报的选题进行第二轮专题指导,对《申报书》给出全方位的评价和意见。

科研处对第二轮专题辅导延续以往支持政策。

(2)2022年12月12日

各申报单位提交本单位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老师填写《2023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详见附件)。

各申报单位汇总上述材料(可编辑电子版以及签字盖章扫描版作为附件上传,不再收取纸质版意向表)于12月12日8:00---12:00期间将电子版命名为“二级单位名称+23国家级项目申报意向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87656520@126.com。科研处将对其申报限项问题进行初步形式审查,使课题团队组建更规范。

(3)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8日

学校统一组织线上项目填报培训会,召开时间及线上会议号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填报培训会将面向各申报单位科研秘书及2023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人。培训指导申报书中有关形式审查方面的注意事项,明确科研秘书对本单位申报材料做初次审核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填报的规范性和效率。并在会上发布“2023年度国家社科申报工作群”信息。

(4)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28日

申报人依据两轮专家指导建议及学校形式审查培训会上内容,继续深入打磨申报书;科研处将在“2023年度国家社科申报工作群”进行“一对一”解答及相关文件政策的传达与解读;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2月8日前,将本单位形式审查初审合格的申报书、活页终稿打包命名为“申报单位信息+23年度国家课题申报书、活页”(申报书和活页命名为“姓名+申报书”“姓名+活页”)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87656520@126.com,2023年2月28日前科研处完成形式审查复审工作。

3.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时间

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及截止时间,以学校科研处网站相关申报通知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天瑜15532100800 梁超 13930881797

科研处

2022年11月3日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   

电话: (0311)8765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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