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广播电视发展重大理论及实践问题研究,不断提高广播电视科研工作的实效性和前瞻性,为我省广电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理论支撑,紧密结合行业发展实际为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建设贡献广电力量和智慧,省广播电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广播电视研究项目工作。依照《河北省广播电视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主线,对标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密结合我省广播电视“十四五规划”实施和改革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内容、技术、安全”三大行业任务开展重大问题理论及实践研究,不断提升广电科研工作的指导性、实用性、针对性,为我省广播电视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流程
(一)选题申报
1.申报主体
河北省广播电视研究项目申报主体为全省广电系统及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相关研究经历和成果,能够胜任课题研究工作。
2.申报内容
选题申报可参照《2023年度河北省广播电视研究项目参考选题》,也可自行拟题申报。
(二)审批及立项
申报人应先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后,统一报省广播电视研究项目规划办公室。多部门合作项目由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初审及申报。
申请人如实填写《河北省广播电视研究项目申请书》,按规定时间送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省广播电视研究项目规划办公室,并承诺项目的管理任务及信誉保证。省广播电视研究项目规划办公室负责审核申请书和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
《河北省广播电视研究项目申请书》经资格审查后,合格者进入会议评审。会议评审由评审组全体专家进行会议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拟立项项目。河北省广播电视研究项目规划办公室对会议评审结果进行复核,通过后发布立项名单。年度科研课题立项总量为15个左右。
(三)结项
1.研究成果完成时间
立项通知发布后6个月内完成。
2.结项标准
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向省广播电视研究项目规划办公室提出成果鉴定申请,并填写《结项书》,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连同最终成果送省广播电视研究项目规划办公室。
鉴定组织者对《结项书》和最终成果进行审查,最终成果和形式须符合立项申请的设计标准,根据鉴定专家的多数意见确定成果是否通过鉴定予以结项,并由河北省广播电视局颁发结项证书。
3.成果转化
研究项目成果主要形式为专著、报告及论文,特殊成果包括工作方案、文件等。充分利用专业期刊、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建立相对稳定的成果宣传、推广渠道,加大项目成果的宣传推广。对有较高学术价值和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通过内参、专报等形式及时呈报国家广电总局、省委宣传部,供领导决策参阅。
三、工作时限
(一)选题申报
2023年3月13日8:00-17:00期间提交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科研诚信统计表、科研诚信承诺书各一式一份至科研处203室。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命名为“省广电项目+姓名”发送至:k87656520@126.com。
(二)审批及立项
2023年3月16日至30日。
(三)成果提交
2023年9月30日前。
(四)成果转化
2023年12月31日前。
联系人及电话:马天瑜87656520
科研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