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河北经贸大学“近代发票与商业文化”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公告

作者: 时间:2023-04-04 点击数:

河北经贸大学近代发票与商业文化研究中心开始启动2023年度“近代发票与商业文化”科研专项申报,现就做好本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河北省工商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结合河北经贸大学发票博物馆藏研究资料,聚焦冀商历史与文化、“中华老字号”传承发展、 根据地经济建设、近代商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等方向,深入发掘河北省工商业的发展历程及现实意义,进一步探索河北省商业文化及企业家精神,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理论支撑。

二、选题方向

选题方向为:近代冀商文化研究、“中华老字号”研究、晋察冀红色经济建设研究、晋冀鲁豫根据地经济建设、近代发票保护与利用、商业文化遗产数字化、张家口及周边区域商业史、草原丝绸之路商贸与文化、河北省工商业发展史及商业文化、河北省商业文化及企业家精神,其它相关领域问题。

申请人请参照选题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自行拟定具体题目进行申报,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三、近代发票与商业文化科研专项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委托项目和确认项目。确认项目特指成果已经产出,经确认成果符合本专项资助的方向和研究范围,对成果给予经费资助,不作为立项计分。

四、申报条件

1.凡我校教师以及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校外人员申报须至少有一名我校在职教师作为课题组成员。

2.申报人最多主持1项并参与1项“近代发票与商业文化”科研专项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项“近代发票与商业文化”科研专项项目。

3.在研的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基金项目及各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专项(委托项目除外)。

五、项目立项

1.本次申报,拟资助重点项目不超过5项,一般项目不超过10项。确认项目不限项,符合《河北经贸大学近代发票与商业文化研究中心科研专项项目管理细则(试行)》要求的均可申请。

2.申报人须根据承诺要求进行申报,承诺成果多少和等级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项目立项后项目主持人须按照所承诺任务完成课题结项,结项要求参见《河北经贸大学近代发票与商业文化研究中心科研专项项目管理细则(试行)》。期刊论文分档参照《河北经贸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及调整规定执行。

七、经费预算

请参照《河北经贸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1版)》填写河北经贸大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预算。

八、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1.纸质版《河北经贸大学“近代发票与商业文化”科研专项申请书》(见附件)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2.电子版《河北经贸大学“近代发票与商业文化”科研专项汇总表》及《申请书》(见附件)。

申报人请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至发票博物馆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280263424@qq.com。

联系方式:15210891550,衣老师


科研处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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