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课题负责人:
教育厅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科技类项目及人文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除外,此三类课题可以随时提交结项申请)结项申请工作从今日起开始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
1.纸质版结项材料一式一份:内含终结报告书、任务书原件、立项批文(详见附件)、成果复印件(成果原件需另附,待审核完毕归还,未见刊成果不予受理),有项目变更的附变更申请表,A4纸胶装成册;终结报告书、项目变更表电子版请从附件下载。
2.结项电子汇总表一份(详见附件,发指定邮箱)。
二、结项时间及要求
人文类项目纸质结项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12月25日8:00-11:30期间,其余时间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版结项材料(不含汇总表)报送至平房西南二排科研处203室,电子版(只含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87656520@126.com(电子邮件命名为:教育厅23年12月结项+姓名)。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结项报告书中“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表”需项目负责人自行办理财务处盖章业务,专项经费结余不超过总经费20%。
2.成果标注形式格式严格依照管理办法且成果标注只允许一个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编号。
3.成果形式中有注明研究报告的项目,结项时需要提供研究报告的成果采纳证明,且此证明不得由本校或本校相关部门开具;其他项目也需撰写研究报告,但无需提交成果采纳证明。(报告无模板)
4.科技类项目结项按最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达到结项标准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
5.项目如需增加课题组成员,须有此人标注项目来源的署名成果;且结项证书上的课题组成员以成果署名为准。
6.未能在立项批文规定的研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按照管理办法提交延期申请。
7.未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且没有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超期项目,予以撤项,将不再受理结项。
联系人:马天瑜 联系电话:87656520
科研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