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河北省教育厅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13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

我校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填报任务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关于河北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研究课题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督促,保证研究项目顺利进行。

二、各相关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各相关负责人登陆河北省教育厅科技研究计划项目业务平台(http://kjxm.hee.gov.cn)、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业务平台(http://skxm.hee.gov.cn)认真填写《任务书》。

四、请各相关负责人于1317:00完成系统填报,系统填报需注意以下几点:

1. 首页项目起止日期填写。开始时间为202311月,完成时间依据附件项目明细表里“计划完成时间”信息填写。

2. 任务书必须签字盖章齐全后再上传,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负责收齐本单位任务书盖章页(项目负责人需将本页信息填好并签字)纸质版一式四份12219:00-11:00期间去校办一楼和财务处二楼办理盖章,盖章后系统上传。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3. 间接经费≤(直接经费-设备费)*30%

4. 承诺书页有两处项目负责人签字。

5. 承诺书甲方负责人指的是教育厅负责人,请不要签字;甲方落款日期无需填写。

6. 承诺书版本务必是系统里填报任务书版块给出的最新版本。

五、请项目负责人1259:00-12:00期间提交系统审核通过的任务书纸质件一式至科研处203,纸质版材料需注意以下几点:

1. 承诺书页左下方“承担单位(乙方)”处需手写“河北经贸大学”。

2. 参加人员及分工页成员需签字,可电子签名

3. 提交纸质版任务书时,须同时提交两份项目申请书(无需盖章,务必与申报系统内容一致);两份申请书和四份任务书必须都是原件。

其他时间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 87656520


科研处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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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311)8765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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