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4年第一批次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仍采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http://110.249.185.80)线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至1月17日17:00期间。纸质结项申请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1月25日9:00---11:00期间,提交至科研处203室。
注意事项
1. 结项标准参照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执行,项目唯一标注要求、专著标注位置要求、对核心期刊认定标准等方面,对所有年度项目要求一致;2020年度及以前项目,不对成果属名中项目负责人位次进行要求。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查看路径:“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kxghw.hebnews.cn/)“资料中心”。
2. 请确保纸质结项材料与“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填报数据保持一致,结项鉴定以平台数据为准。
3. 请务必使用最新版纸质结项申请材料模板,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编排装订报送,使用旧版申请书、未按要求编排装订报送的不予受理。最新版纸质结项申请材料模板下载方式:
①登录系统首页,通知公告
②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我的项目-立项项目列表-申请结项,温馨提示中点击“结项申请材料模板”
4. 项目清理期为四年,到清理期时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按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请及时在“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上提交延期申请并详细说明原因(列出已发表成果及待发表成果,阐述待发表成果延迟的详细原因);超期未结将作终止处理。
5. 计划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前且此次未能提交结项申请的项目请从附件下载变更表,提交一份纸质版变更表申请延期,无需在省社科基金管理平台提交延期申请。
6. 变更项目成员无需申请变更,在达到结项要求时,请项目负责人依据见刊成果标注信息在结项申请中填写计划变更的项目成员信息即可。
7. 需要变更成果形式的项目,在达到结项要求时,请项目负责人先登陆“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上提交变更成果形式的申请,同时请将成果原件提交科研处203室审核(由于此项工作处于假期,需提前电话联系),待此申请在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状态后方可进行结项申请。
8. 结项材料中的经费页(详见附件)需要项目负责人于放假前自行去财务处办理盖章业务,盖章后扫描待“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开放后(2024年1月15日)上传对应板块。
联系人及电话:马天瑜 15532100800
科研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