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社科办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第二批次结项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我校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清理期为4年(2020年度项目已进入清理期),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按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务必在本次结项受理期间登录“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延期申请并详细说明原因(列出已发表成果及待发表成果,阐述待发表成果延迟的详细原因);超期未结且未登录“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延期申请的将作终止处理。
2.计划完成时间为2024年6月前且此次未能提交结项申请的项目请从附件下载变更表,提交一份纸质版变更表申请延期,无需登录省社科基金管理平台提交延期申请。
3.变更项目成员无需申请变更,在达到结项要求时依据见刊成果标注信息在结项申请中填写计划变更的项目成员信息即可。
4.需要变更成果形式的项目,在达到结项要求时受理此类变更申请。请项目负责人先登陆“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变更成果形式的申请,同时请将成果原件提交科研处203室审核,待此申请在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状态后方可进行结项申请。
5.结项材料中的经费页(详见附件)需要项目负责人自行去财务处办理盖章业务,盖章后扫描上传至“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结项对应板块。
6.线上结项申请集中受理时间为2024年7月9日至7月10日下午5点,纸质结项申请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7月12日8:00-11:30期间。务必以此通知受理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马天瑜87656520
科研处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