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提升我校在金融与企业创新发展领域的科研能力,推进我校国内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按照“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金融与企业创新”科研专项有重点地资助金融与企业创新领域相关科学研究工作。现就河北经贸大学“金融与企业创新研究中心”2024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基本要求
1.凡我校教师以及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校外人员申报须至少有一名我校在职教师组成课题组。
2.申报人最多主持1项并参与1项河北经贸大学“金融与企业创新”科研专项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金融与企业创新”科研专项项目。
3.项目选题应体现创新性、前瞻性,能反映本学科发展趋势。项目立意新颖,立项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研究条件基本完备,课题组成员结构及经费预算合理。
4.如出现与其他各级各类课题“一题多报”情况的,直接取消申报“金融与企业创新”专项资格。
5.申请人请参照选题指南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定具体选题进行申报,选题包括但不限于选题指南提供的范围。申报人可自选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6.在研或者尚未结项的校级课题包括科研专项课题主持人,不能参加本次课题申报。
三、课题类型
在校内科研考核及职称评聘中,“金融与企业创新”科研专项不作为入门资格,仅在计分中体现。按期结项后,重点项目视同于省级一般课题计分,一般项目视同于厅级一般课题计分。此次拟资助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一般项目不超过6项。
1.重点项目
申请重点项目的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重点项目每项经费1万元。
2.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每项经费0.5万元。
3.确认项目
确认项目特指成果已经产出,经确认成果符合本专项资助的方向和研究范围,对成果给予经费资助,不作为立项计分。资助标准详见《河北经贸大学“金融与企业创新”科研专项项目管理细则》(冀经贸科〔2020〕3号-2)。
四、结项要求
申报人须根据承诺要求进行申报,承诺成果多少和等级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项目立项后项目主持人须严格按照所承诺任务完成课题结项,并在研究成果上注明课题立项编号。期刊论文分档请参照《河北经贸大学学术期刊分档目录(2024版)》及SSCI、CSCD和CSSCI最新调整规定要求执行。
五、经费预算
请参照《河北经贸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1版)》填写河北经贸大学“金融与企业”科研专项预算。
六、材料提交
1.《2024年度河北经贸大学“金融与企业创新”科研专项申请书》纸质版2份,A4纸双面打印。
2.《2024年度河北经贸大学“金融与企业创新”科研专项汇总表》及《申请书》电子版。
3.申报人请于2024年6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第三办公楼318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donglan2004@sina.com,邮件主题“金融与企业创新科研专项+学院+姓名”。
科研处
2024年6月7日
附录:选题范围与方向
中心课题选题应聚焦“金融与企业创新”理论与实践研究,应具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金融支持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研究
2.金融服务河北省现代产业体系和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研究
3.金融助力河北省经济结构优化研究
4.金融提升河北省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研究
5.金融助力河北省现代服务业研究
6.金融促进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研究
7.金融提升河北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打造协同创新高地研究
8.金融扩大河北省有效投资研究
9.金融助力河北省消费升级研究
10.人民币国际化与金融安全
11.双碳目标下商业银行转型策略与金融风险控制
12.双碳目标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影响
13.资本市场与企业技术创新协同发展研究
14.双碳目标、绿色金融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15.数字普惠金融推动县域小微企业发展的机制与实现路径
16.农村信用社改革研究
17.中小银行风险传染机制、防范与化解
18.房地产企业债务、市场流动性与金融风险
19.“双碳”目标下碳审计问题研究
20.生态文明与环境资源会计研究
21.企业混改中利益分享与风险共担机制研究
22.碳产权与碳期权定价研究
23.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与分类治理的研究
24.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薪酬管理与财务绩效研究
25.企业税收优惠的投资激励效应与经济增长质量研究
26.社会资本、企业创新与会计绩效研究
27.财税政策对风险投资的影响研究
28.地方政府投资与债务风险研究
29.数智化建设乡村振兴的现实逻辑及实践创新研究
30.政产学研多主体绿色创新协同机制研究
31.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与公司价值
32.人口老龄化与资产价格波动
33.基础设施REITS研究
34.绿色保险研究